关于开展滁州学院2012年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12-14浏览次数:820

各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工作管理水平,强化院(部)科研管理意识,提高院(部)开展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对2012年度院(部)科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院(部)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滁州学院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院科[2012]4)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及各项指标内涵按照《滁州学院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执行。

二、考核程序

根据《滁州学院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有关内容,考核工作按院(部)自评,科技处组织初评,校学术委员会考核评议,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程序规范进行。

三、考核奖励

人文社科、理工科院(部)分开考核。对考核结果获人文社科、理工科排名前3名的院(部)分别定为一、二、三等奖,另经校学术委员会择优评定,确定1个获奖院(部)之外的科技工作进步最快的院(部)为优秀奖(等同于三等奖),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院(部)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之一。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

11214日--21,院(部)自评。各院(部)应以本年度实际取得的科技工作成果为依据,填写《滁州学院年度科技工作考核表》。《考核表》中填报的各类内容均应提供证明材料。

1)立项课题数(不含校级课题)、创新平台、科技获奖、专利及著作权、成果推广及学术会议,以院(部)科研成果统计所提交的材料为依据,不重复提供。

2)产学研及横向项目经费、学术讲座及学术失范情况,由科技处依据财务处提供的实际到账经费、各院部举办学术讲座时上报备案的《学术讲座登记表》等材料,统一提供给各院(部)。

3)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字数、发表论文、学生创新竞赛获奖(以报送的教学效果为依据)及体育艺术类教师获得的实践业绩等涉及核定字数或级别的内容,由科技处联合教务处审定后通知各院(部)填报。

4)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人次,主要指获批大学生科研项目、学生参与教师研究课题、学生发表研究论文或取得其他各类研究成果。该项内容的填报需提交证明材料:学生参与教师研究课题的,需提供申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成果的,需提供相应复印件。

21224,各院(部)将经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滁州学院2012年度科技工作考核表》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夏岩磊  3510742   杨玭  3512330

电子邮箱:keyanchu88@163.com

 

附件:

1滁州学院院(部)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doc

2滁州学院2012年度科技工作考核表.xls

 

 

   科技处

                           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