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补充通知》(皖教评函[2013]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高校科研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研项目绩效检查范围为:2011年度与2012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非自筹项目(详见附件3)。
二、各院(部)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安徽省高校科研经费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填报安徽省高校省级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青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一、二(附件5)和安徽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报告(附件6的第一至第四部分)。
2、各院(部)填报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6的第五部分)。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发生重大事项和延期、逾期项目要报告说明。
3、各院(部)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于
4、因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抽查,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按计划合同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岩磊 3510742 杨玭 351233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自评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科技处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