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现对我校校级科研项目(含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院(部)、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到期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012年度校级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中期成果是否标明项目编号或标注“滁州学院****项目资助”等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为项目成果。
三、具体要求
1、本次项目中检工作由各院(部) 作为项目检查单位进行,学院(部)分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所属项目展开中期检查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需如实填报《滁州学院立项科研课题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由所属检查单位。部门人员承担的各类项目,按照项目所属学科划分到项目检查单位执行中期检查;
3、各院(部)进行项目检查后,由科研秘书将各项目《检查报告书》统一收齐,汇总整理《滁州学院立项科研课题年度检查情况表》(附件2),经科技处审核、盖章后,交由院(部)归档保存。
请各项目中检单位于
联系人:夏岩磊 0550-35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
科技处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