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2102

各院(部)、各部门:

为了落实高校学术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科研选题选择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6-2018年三年滚动项目的通知》(皖教秘财[ 2015 ] 185)精神,从2016年开始,学校将自主组织申报评审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高校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项目均分为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校级科研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并最终导致项目被撤销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学校将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审查把关各类科研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三、重大项目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的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集成协同攻关,申报的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谋划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四、申报指标

1)自然科学:学校2017年度限额申报17项,重大项目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2)人文社科:学校2017年度限额申报16项,重大项目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3)人文社科基地:学校2017年度限额申报5

五、项目经费

1)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重大项目每项20万元。

2)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5万元。

3)人文社科基地: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

学校对科研项目经费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其他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1日起算。

2. 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报书》1份,双面打印。

2)自然科学类需提供项目查新报告(项目查新报告为项目申报必要条件,未提供查新报告的申请不予受理。由于查新需要时间,请申报人提前进行,以免耽误项目申报。查新没有指定的机构,省内外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机构均可)

3)院()申报汇总表一式1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2017年《申报书》电子版可到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下载。

3. 时间安排

1128日前,各院(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129—1214日,学校将邀请同行专家评审遴选推荐项目,并报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进行公示。

1215—1218日,科技处通过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最终审核提交。

1219—1220日,纸质材料报送教育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自然科学:赵世宇  0550-3513327

        人文社科:李晓春  0550-3513327

邮箱:keyanchu88@163.com

附件: 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