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现按照18年指南撰写申请书)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统一向科技处提出申请,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
3.申请人须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严格按照2019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待发布,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二、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保证申报数量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保证申报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1)列入2019年院部科技考核关键指标。
2)教授、博士未申报国家基金的学校不再支持其申报任何校、市、省级项目。
3)申报书通过形式审查的学校予以一定的奖励。
4)科技处邀请专家辅导,各学院制定计划邀请专家辅导,经费由科技处支付。
5)按照时间节点提前撰写申报书,2018.12.31科技处请专家对每份申报书提出修改意见。
6)2018年度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核)方可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2.提高申报质量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11月至12月,申请人撰写申请书。2018年12月29日,各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统计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并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各二级学院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科研秘书应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2)2019年1月4日前,科技处将对所有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3)2019年1月25日前,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
5.2019年2月22日前,申请人按照国家基金委和学校的正式通知及19年申请指南对申请书进行最后修改和查重。
三、申请者资格(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四、限项申请规定(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申请者应特别注意: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将被列入违规项目而在初审中被筛出。
五、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七、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邦贤
联系电话:0550-3513327
联系邮箱:zbxczzx@163.com zbxczzx@gmail.com(为保证重要资料不丢失,请将电子稿向两个邮箱各发一份)
附件2: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统计信息表.xls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