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函[2009]2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和教育部2010年度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和等级
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四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
二、成果登记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的项目均需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并于
三、推荐条件
1、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8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四、推荐材料
1.推荐书的填写
(1)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草拟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包括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3)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各课题组要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准备和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及上传电子版附件的工作。
网络申报材料准备:课题组7月1日后下载并安装项目推荐软件(http://211.68.23.93/xmsb);按要求填写推荐项目详细内容。
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及上传电子版附件:课题组
(2)各课题组要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推荐书交到科研处。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课题组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五、直报项目(从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
1、推荐资格:已获省部级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国家奖不需要登记。
2、国家自然科学奖(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直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直报)推荐书的其他主件内容分别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的主件内容。
六、报送材料及申报截止时间
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连同成果登记费(每项交费=项目完成人数×35元)于
若有多个完成单位,其它完成单位需在推荐书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