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安徽省文联文艺评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20浏览:413

各相关院(部):

根据安徽省文联《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文联文艺评论奖评奖的通知》的精神,为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积极参加中国文联即将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评奖,经安徽省文联书记处批准,决定举办“第四届安徽省文联文艺评论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省作者公开发表的文艺理论评论文章均可参评。参评文章不包括专著中某一章节。

本届评奖参评文章发表时间限定为20101120111231(以出版物上刊印的时间为准)。

二、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限额:

我校可推荐参评文章35篇。所推荐的文章中,每一个艺术门类不得超过2篇(理论类和评论类一并计算)。同一作者只限一篇。

2、参评文章的要求:

1)参评文章须在首页标示出“理论”或“评论”类别后报送。

2)理论类参评文章字数限定在15000字以内;评论类参评文章一般在5000字以内,提倡短文。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1、每篇参评文章的发表原件(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

2、每篇参评文章原件复印件一式11份(A4纸型)。 

3、《推荐参评文章说明》表一式1份,并加盖本院(部)公章。包括:文章类别(理论或评论)、文章篇名、作者姓名(笔名)及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包括Email)、邮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等。

请各申报院(部)汇总申报材料,于2012523日前报送到科技处,同时将《推荐参评文章说明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yanchu88@163.com。逾期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夏岩磊   0550-35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参评文章说明表.xls

                             

  

科技处

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