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133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成果包括: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知识产权、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成果推广及学术活动等。

2.统计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811月——201911

3.各项成果统计内涵、级别划分及工作量计算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及《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   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各学院成立科研工作量统计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具体统计人员。小组成员名单报科技处备案。

2.统计人员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核定结果上报科技处;

3.科技处以抽查形式复核各单位工作量统计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学院材料整体退回,学院复核无误后重新上报科技处。

4.科技处对核查无误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反馈各学院,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送科技处存档。

(二)具体要求

1. 科研成果的统计及工作量的核算是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中各项科研工作指标内涵核定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2.各类人员填报的科研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成果级别的认定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1.2019111日前,各学院做好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1)将科研工作量统计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科技处;

2)将需要检索的二类及以上科研论文汇总(可直接填入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表7)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委托省内科技查新站进行检索(本年度已进行过检索的论文,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即可,不必重复检索),三类非学报论文老师需自行检索。

3)将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等分值分配意见具文报送科技处认定备案。

2.20191118日前教师本人依据《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如实填写《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申报表》(附件1),连同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各单位科研统计小组完成科研工作量审核,汇总结果参考《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填报注意事项》填入《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含分值表和成果明细表)(附件2),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申报表》、《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含分值表和成果明细表)以及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5. 2019122日前,科技处将核查无误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反馈各学院。

6.2019126日前,各单位将经申报人员签字确认的《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申报表》、《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报送科技处存档。

联系人:邹陈  张邦贤 束亚弟

  话:3510742   

科技处邮箱: keyanchu88@163.com

附件:

1.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申报表.doc

2.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含分值表和明细表).xls

3.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校政研〔2015〕18号.doc

4.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填报注意事项.docx

5.滁州学院A、B级出版社分类目录.docx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