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7-08浏览次数:46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农社领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研究开发类

1.农业农村领域:农林畜禽水产、农业信息化与美好乡村建设(见附件1申报指南)。

2.社会发展领域:食(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健康养老及青少年健康、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城市发展(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计划指导类

指导类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滁高校。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10--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应达到60%以上。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7.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8.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02271-2025630日。

9.本批次项目限额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不超过3项,相关单位不超过2项;指导类项目同一单位申报不超过4项。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须于202271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由二级学院汇总完成后发送至QQ757657933,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5.其它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浩瑜  

联系电话:0550-3511013/13297005237

附件1: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2277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