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国科协关于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高校科协积极探索有效运作模式,不断激发高校科协活力,打造高校科协发展样板间,经研究,拟实施高校科协组织创新试点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协工作和高校工作。高校科协作为科协在高校的基层组织,在科教融合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是科协组织的重要手臂,也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决策咨询的重要载体。高校科技工作者人数众多、涵盖领域广、整体素质高,在科技工作者队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探索高校科协组织创新有效模式,对于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各类人才活力,更好履行新时代高校科协职责使命、更好服务高校中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学(学院)科协组织创新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和要求:能够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有效赋能高校科协、激发高校科协活力、提升高校科协服务能力、更好履行高校科协职责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举办高校科协论坛、实施高校科协秘书长领导能力提升计划、举办高校青年科技工作者沙龙、成立高校科协联盟、搭建高校科协定期交流平台、举办高校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团体和个人会员发展专项行动等,符合高校科协定位,契合高校实际,能够取得实效。
立项数量:不超过20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3月31日前,2022年11月底前能够完成的可优先考虑。
项目成果:
1.项目总结报告1份;
2.根据项目提炼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校科协组织创新案例1个;
3.项目成效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可由校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1.成立了高校科协并纳入中国科协组织体系;
2.能够持续提供项目所需服务,拥有专业团队,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服务经历和良好业绩的高校;
3.申报高校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3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319梅蔚然。
(三)项目结项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0日内申请结项,提交结项申请和成果材料等结项材料,按照要求配合完成项目验收等后续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和其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所有。
五、评审程序
1.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委托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2.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需要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承担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蔚然
联系方式:0550-35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