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11      访问次数: 637

各系(部)、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专家库的通知(教科函[2011]2号),为便于开展项目评审等工作,将建立安徽高校专家库。现就填报专家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2、统计信息:安徽省高校专家一览表中的“研究方向”一览应填写一级学科及学科代码(可上网查询),“是否硕\博导”一览,填写硕导或博导。“办公电话”一览应在号码前加区号,如:0550-3510742。电子信箱应填写常用信箱。

3、时间要求:请于2011320以系(部)为单位发送电子稿到cmsun@126.com邮箱。

附件:安徽高校专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