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科〔20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2008年度尚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集中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1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结题材料报所在系(部),系(部)初审,填写“系(部)、部门意见”。
2、4月19日—4月24日,系(部)分学术委员会审核鉴定,填写“评审专家意见”、“滁州学院校内结题项目评价表”。
3、4月25日,系(部)集中将相关结题纸质材料报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验收。
二、为了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报销查询系统”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如实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与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交科技处报科研处存档。
三、各相关系(部)、部门要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请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报科研处审核备案。对本次无故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按有关文件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8年度立项到期未结题项目.xls
2、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3、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装订顺序及封面格式
4、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