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滁州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许志才教授主持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程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因事请假1人),科研处、人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讨论《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与会人员对《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滁州学院专利申请管理暂行办法》。
与会人员讨论通过了《滁州学院专利申请管理暂行办法》。
三、讨论《滁州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院科〔2010〕2号)
与会人员就近两年来我校科研成果奖励中出现的问题对《滁州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院科〔2010〕2号)的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解释,具体如下:
1、第二章第四条论文的奖励范围及标准“第一作者或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完成的学术论文,按以下办法奖励。”中的“学术论文”是指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包含简报。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纳入奖励的范围。
2、第八章第十八条“本办法涉及的获奖类奖励,专业实践、教学效果类奖励,科技推广成果奖励等”中包含奖励办法涉及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即奖励办法中涉及的各类成果,其内涵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9〕1号)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