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现对我校各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院(部)、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项目负责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
2.2011年度省教育厅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3.2009-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上述各类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办法及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各院(部)负责材料初审、签署审核意见;
3.科技处审核。
四、具体要求
1.请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若有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只需将相关信息填入检查报告书,原件等其他材料待项目结项时一并上交审核。
2.本次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1)教育厅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的“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各院(部)填写,并送交科技处审核,加盖科技处公章;
(2)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的“课题所在单位意见”,由各院(部)填写,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各院(部)公章,并送交科技处审核。
3.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请院(部)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12月19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yanchu88@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中期检查合格后,由科技处通知财务处下拨剩余研究经费。对不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以及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科研处将视其具体情况暂停其科研经费使用。
联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35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期检查的各类项目名单.xls
2、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3、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doc
4、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5、滁州学院立项科研课题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