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1-12-13      访问次数: 2005

一、办事流程

1、校级科研项目(成果)评审()

①科技处下达有关文件——各院()组织教师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科技处——科技处对各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分管领导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2、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成果)评审()的推荐

科技处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各院()组织教师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科技处——科技处对各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筛选——报分管领导批准——科技处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

科技处下达年度科研工作考核通知——各系院(部)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及本年度考核细则,组织教师如实填报本年度科研成果,并进行认真审核,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科技处对各院()上报材料进行核实——科技处将核实后的结果反馈回各院()——各院()对反馈材料进行复核,并经每位教师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处——科技处与各院()编制奖金发放清单,确定考核等次——报有关领导批准,公布考核结果,发放科研奖励

4滁州学院学报投稿—审稿流程 

滁州学院学报严格实行(校内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和三审五校制,所有收到稿件按照此流程处理:稿件收到登记编号——责任编辑审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责任编辑审校——主编终审——缴纳版面费——责任编辑审校——排版清样——作者校对——责任编辑校对定稿——付印 

二、其他事项

1、按照项目申报和规划时间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夏岩磊       联系电话:3510742

   日常事务处理:杨玭     联系电话:3512330

   滁州学院学报:刘海涛   联系电话:3512370

3、办事地点:综合楼三楼308办公室

4、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成事务处理。管理制度参见科技处网页“文件公开栏目”。

5、接受各级领导、监审处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由科技处主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