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第一批,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限于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教授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须有人事处下达的科研启动基金,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所在学院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以及对学科发展的意义进行审查签章后,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同行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公布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1、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滁州学院(研究生导师可以为第二完成单位),并标注“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及其编号”。
2、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旦获批,即纳入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须配合主管部门接受管理,按时提交最终成果,并接受年度检查。
3、经费预算编制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附件4),所有项目不设置间接经费,管理费以5%计。
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科研启动费申报汇总表》(附件5,需盖章)、《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稿(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yanchu88@163.com)。
联系人:
科技处张邦贤 0550-3513327
人事处王慧娴 0550-3518055
人事处王 莉 0550-3088968
附件1:2021年可申报科研启动基金人员一览表(第一批).xlsx
附件2: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5:科研启动基金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