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成果包括: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知识产权、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成果推广及学术活动等。
(2)统计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各项成果统计内涵、级别划分及工作量计算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及《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节点
本次填报采取科研系统填报,主要分为教师填报、学院审核、科研处终审等三个环节。
教师填报:各业绩成果人需于2025年1月6日前在科研系统填报个人2024年度各类业绩成果;
学院审核:学院需于2025年1月9日前通过科研系统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各类科研业绩初审;
科研处终审:科研处于2025年1月11日前完成学校2024年度各类科研业绩的审核并形成工作量积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科研业绩通过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学院或者个人纸质材料报送。
(2)本次科研业绩各类计分标准参考《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研〔2015〕18号)文件执行。
(3)本次科研业绩成果将作为学校岗位分级聘任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务必应录尽录以免影响个人岗位分级聘任结果。
(4)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反馈,不接受个人反馈。
滁州学院科研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