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8年度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登记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8-12-01浏览次数:108

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院人员2008年度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教育部年度科技统计科研成果奖励和系年度考核等工作,根据安排,从即日起,对我院教职工2008年度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获奖成果、申请的专利、学术交流等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发表、成果获奖及学术交流活动的统计时间为20081120081231

二、成果统计材料请于20081220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的和电子版的各一份。

1SCISSCIEIISTPISSHPA&HCI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权威检索机构的检索报告。

2、学术交流情况统计需要提供学术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函、被学术会议录用论文的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奖励和学术交流活动统计由各单位进行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相关原件报科研处核对。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统计表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