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1-09-26浏览次数:431

各相关院(部)、部门:

近日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 232),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1)。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网上申报时间:928-10月3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项目申报人须在此1030之前提交《申请评审书》电子稿。113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按要求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附件:

1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

2、《申请评审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