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科技厅《关于2012年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科计【2011】150号),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组织要坚持“四个跟着走”,有限目标、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协同,加强联动,强化以市为主、强化责任意识,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原则符合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5个科技重大专项47个优先主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项目名称自主拟定。兼顾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平衡。
2、坚持企业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要有明确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项目目标要求应取得具有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前景好,能形成新的产品或企业。
3、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需附明确各方分工及财政经费分配比例的合作协议;优先支持列入《关于公布“十区提升、百企示范、千企培育行动”园区企业名单的通知》(科计〔2010〕152号)中的企业。
4、项目主持人应为项目主持单位职工。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承担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此次不申报。承担自主创新专项、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此次不申报。一个企业原则上只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采用省定办法定方向、推荐单位限额排序推荐、专家咨询、网上二级公示、择优竞争立项的方式。
各市科技局推荐项目:市科技局组织遴选,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在市(县)科技局网站公示一周后,市科技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
请申报项目的院(部)在
科技处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