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69/16575773.html)已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发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范围类别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3、《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三、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3、凡我校已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等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员,原则上都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事前须征得国家社科规划办同意。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或入围《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有关倾斜政策。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本次申报书数据将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申报人须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内容一致。
5、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规格逐项填写,不得更改、加页,需要填写的内容不能无故留下空格。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详见附件2。
6、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
(1)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
《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折叠。
纸质材料报送需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时需提供汇总表,加盖公章。具体为:申请书7份(含原件1份),《活页》7份。其中,6份申请书(含原件1份)和6份活页,应采取“1夹
(2)电子数据
因本次申报全部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各单位报送的申请书等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申报单位应自行组织录入《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并将“数据表”数据以院(部)为单位发送到科技处邮箱。科技处负责将遴选上报的项目数据统一报送省哲学社科规划办。
8、科技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材料,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报送时间集中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及我省哲学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执行。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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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夏岩磊3510742 杨玭3512330
E-mail:keyanchu88@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零一一年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