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专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0-05-18浏览次数:7321

各学院、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工作,现将专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芜湖思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专利申报代理机构(202048---202347日),凡是以滁州学院为专利权人进行专利申报,由该事务所代理相关事宜。

二、芜湖思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信息

网址:www.sichengip.com 

    地址:中国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4号楼10层东侧

    代理人:张福敏

联系电话:18019517425(微信同步)/ 0553-5723386 

QQ2965255714    邮箱:zhangfm@sichengip.com

三、滁州学院专利申报流程

第一步:(由发明人做)

发明人直接联系芜湖思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把申报所需的文件发送给发明人,同时抄送一份给科技处,之后定期给科技处发一张申请表告知科技处,以便学校清楚老师申报专利情况。

第二步:(由代理机构做)

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业对口的代理人对申请文件进行整理和修改,在与发明人反复沟通和商讨后由双方定稿(不得由单方定稿),定稿后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代理机构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后,一周内交给滁州学院科技处。

第三步:(由滁州学院和发明人做)

由滁州学院科技处通知发明人领取专利受理通知书,发明人到财务处缴费,发明专利2310元(代理费1750+申请费和审查费560),实用新型875元(代理费800+申请费75),外观设计专利175元(代理费100+申请费75),缴费后将收据复印交付科技处。

获得专利证书后,学校退回发明人所缴付的代理费、申请费和审查费。如果专利申请失败,费用由发明人承担,申报专利产生的相关费用票据由科技处转交发明人。

第四步:(由代理机构做)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补正书、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通知书和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中间文件,代理机构在一周内通知发明人;其中,驳回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代理机构要在一周内通知滁州学院科技处。

代理人按期答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补正书、审查意见通知书、驳回通知书和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中间文件,同发明人协商共同答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代理机构要在一周内通知滁州学院科技处。

专利授权3年后的年费(即专利授权后第四次及以后的年费)由代理机构提前3个月通知发明人,发明专利年费由学校承担,其他类型的年费,由发明人决定是否支付,若发明人要继续维持专利权,其费用由原则上由发明人自己承担。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重视专利申报工作,通知教师及时到科技处登记并申报专利。

联系电话:3510742  邹陈  

邮箱:keyanchu8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滁州学院知识产权申报确认书(无签名版).doc

科技处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终审人: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