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网站建设-询价函

作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41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科技处对科技处及成果中心两个网站进行定制开发,现对网站定制开发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网站群系统建设及网站开发等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1

科技处网站改版

1

搭建新版科技处网站,基于学校网webplus站群平台作为基础平台,通过平台实现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和统一维护。网站软硬件及安全建设由学校统一管理,网站栏目建设依托平台实现,网站内容运营由科技处自行进行。

2

科技处网站手机版网站建设

1

搭建科技处手机版网站,基于学校网webplus站群平台作为基础平台,通过平台实现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和统一维护。网站软硬件及安全建设由学校统一管理,网站栏目建设依托平台实现,网站内容运营由科技处自行进行。

3

成果中心网站手机版网站建设

1

搭建成果中心手机版网站,基于学校网webplus站群平台作为基础平台,通过平台实现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和统一维护。网站软硬件及安全建设由学校统一管理,网站栏目建设依托平台实现,网站内容运营由科技处自行进行。

备注:供应商需委派项目经理与科技处相关人员对接,负责网站开发的进度把控及质量把关。

供货要求:60个日历天完成网站上线,

付款:网站上线后支付全款。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142524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寄送至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319室)。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网站集群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盖公司章;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319

联系人:滁州学院科技处 江岭 蔡永晨

电话/传真:0550-3512330

附件1:报价函滁州学院科技处

2021416


附件1:报价函.xls

终审人:蔡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