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3607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发挥我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21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重大、重点与一般项目不得兼报。

二、申报条件

(一)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

1.在研的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因科研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并最终导致项目被撤销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

3.未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因连续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等而限项的主持人除外);

4.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参与人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请);

6.除了重大、平台、委托项目之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三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教育厅项目;

7.申报的自然科学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申报人文社科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学校将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做出具体规定,进行形式审查,严格审查把关各类科研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二)教育厅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包括申报2021年重大、重点课题在内),参与申报课题不得超过3项;

3.因科研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并最终导致项目被撤销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

4.已承担过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承担四类及以上级别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未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申报指标

(一)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

1.自然科学:学校2021年度重点项目共限额申报39项,重大项目限额申报8项。其中青年科研人员(界定标准请参照 其他事项主持的项目不应该低于28项。

其中:“地理学”高峰学科专项2项、实景地理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专项4项;安徽省教育厅智能感知与健康养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2项;安徽省桥梁结构数据诊断与智慧运维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合作中心专项2项。

教育厅为支持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创建工作,在专项项目之外,另分配12个重点项目指标和8个重大项目指标予以倾斜,具体包括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限此三个硕点专业骨干教师申报。

2.人文社科:学校2021年度重点项目共限额申报22项,重大项目限额申报4项。其中青年科研人员(界定标准同自然科学)主持的项目不应该低于16项。

其中: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淮分水岭生态环境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专项5项;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凤阳花鼓)专项4项。

(二)教育厅一般项目

自然科学立项20项。人文社科立项20项,含江淮分水岭生态环境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专项5-8项。

五、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一)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

1.自然科学:重大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教育厅一般项目

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每项0.5万元;其中基地一般项目,每项0.8万元。厅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注本节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均自立项通知印发之日起算,不依据申报书填写。

六、申报工作安排

(一)教育厅重点、重大项目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专项项目请各平台初评,并排序汇总上报。

2.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遴选。

3.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版《申报书》1份(可见附件,双面打印并签字);

2)学院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盖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其中《申报书》统一以“姓名+题目”命名,请二级学院汇总发至科技处联系人工作邮箱。

(二)教育厅一般项目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专项项目请各平台初评,并排序汇总上报。

2.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遴选。

3.申报材料(与重点、重大项目分开)包括:

1)纸质版《申报书》1份(可见附件,双面打印并签字);

2)学院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盖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其中《申报书》统一以“姓名+题目”命名,请二级学院汇总发至科技处联系人工作邮箱。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皖教秘科〔2020〕72号文,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厅、学校的纵向项目管理办法(含预算),提高申报质量,避免出现简单错误而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处理。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5.请立项项目申请人加强结题管理,注重质量和绩效导向,注重科研评价改革方向。所有立项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附件1 2021年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申请材料汇总.rar

附件2 2021年教育厅一般项目申请材料汇总.rar


科技处联系信息:

自然科学,梅蔚然,0550-3513327,keyanchu88@163.com;

人文社科,束亚弟,0550-3511013,syd@chzu.edu.cn.

科技处

2021年1012


终审人:束亚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