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根据皖社科规划办〔2021〕18 号文(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2.结项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管理,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之内,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课题结项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1篇2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
(2)中期成果∶以“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发表2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智库建言》刊发1篇资政报告。
3.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10月31日前向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请此次专项课题)。
4.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和《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3)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4)我校申报人可直接联系科技处报送申报材料,科技处将做好服务工作。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10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另以上材料的电子版1份。
5.申报时间。2021年12月7日—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信息:束亚弟,3511013,syd@chzu.edu.cn.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pdf
科技处
2021年12月8日
终审人:束亚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