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深化科研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更好推动学校科技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科技处修订了《滁州学院纵向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滁州学院横向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滁州学院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3),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26日上午下班前。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4)并按时反馈(无意见也请反馈)。请将征求意见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至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信息:石昌平,0550-3511013,232139823@qq.com.
科技处
2022年9月22日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