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科研骨干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依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骨干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政人〔2018〕37号)的文件要求对首批科研骨干的聘期工作进行审核。现就进一步完善支撑材料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关于科研骨干在聘期内需完成的职责要求(一),科研骨干所提交的学科和团队建设等材料需提供所在二级学院证明材料(盖章);
2、关于科研骨干在聘期内需完成的职责要求(三),科研骨干所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可不局限于“学校导师制考核与配备文件”。科研骨干可根据所在二级学院安排或实际情况,开展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并提供所在二级学院证明材料(盖章)。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修改完善后的支撑材料交送至科技处319蔡永晨处。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蔡永晨 0550-3510742
人事处:贾亚彬 0550-3518128
科技处人事处
2022年12月19日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