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社科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15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皖社科联通字20231号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充分发挥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科研平台作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紧密结合我省发展实践,开展针对性研究阐释,经省社科联研究决定,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五个牢牢把握”的明确要求,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结合起来,与安徽改革发展实践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力开启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推出具有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课题类别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为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

三、课题要求

1.申报者须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设计具体题目。课题要聚焦关键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最长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课题最终成果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可申请结项:

(1)符合《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攻关课题结项标准。

(2)课题成果以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核定的署名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刊发;或在《学界兴皖》成果专报刊发。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申报一项专项课题;

2.项目须按所列选题指南申报;

3.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23118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报此次专项课题);

4.已被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5.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和《活页》(附件2,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主持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双面、中缝装订。

2.专项课题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2份及对应电子版;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及对应电子版。

3.申报时间为:2023118-202321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信息:束亚弟,3511013syd@chzu.edu.cn

附件1:选题指南.pdf

附件2:申报书与活页.zip

附件3: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118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