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咨询及维权援助专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104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市委、市政府《滁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落实,建设滁州市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及维权援助专家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对我市知识产权的促进作用,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智力支持,我局现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咨询及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专利侵权鉴定咨询专家组

1)为专利行政执法机关、重大展会主办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2)为专利侵权判定的实体、程序等法律适用中难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为专利侵权纠纷提供法律法规、救济程序等咨询服务;

4)其他与专利侵权判定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商标侵权鉴定咨询专家组

1)为商标行政执法机关、重大展会主办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商标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2)为商标侵权判定的实体、程序等法律适用中难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为商标侵权纠纷提供法律法规、救济程序等咨询服务;

4)其他与商标侵权判定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维权援助专家组

1)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意见服务;

2)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3)协助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并提供解决方案、应诉策略和维权指引等;

4)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及相关咨询服务;

5)其他需要提供援助的事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愿意配合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3)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利侵权鉴定咨询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机械、化学、电子、医药、计算机、材料等相关技术领域教学、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律师执业证或者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从事专利代理侵权诉讼、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代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3)从事专利审查工作5年以上。

(三)商标侵权鉴定咨询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商标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最新学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2)从事商标服务或企业商标管理工作,了解商标侵权维权等相关工作领域的行业发展方向,精通商标法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商标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从事相关服务管理工作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

3)从事商标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商标侵权判定相关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商标审查经验。

4)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商标法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商标保护发展态势,熟悉商标保护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商标保护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商标侵权判断咨询中对于商标的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四)维权援助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3)国家、地方科技奖励获得者。

4)取得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律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5)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人员。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人员。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具有工科、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出库管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应予以出库:

1)本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2)在参加专家活动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3)存在多次判定工作失职的;

4)接受专家活动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的;

5)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未经同意,泄露委托事项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7)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四、申报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word版和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3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kjc@chzu.edu.cn

2)经审核通过后,将以邮箱方式反馈至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并择期颁发专家聘书。

五、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咨询及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扫描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五)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扫描件;

(六)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永晨,电话:0550-3512330

附件: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及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docx 

科研处

2023223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