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现启动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5)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包括五个领域:农业科技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高新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
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重点支持生物育种、智慧农业、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绿色食品等攻关方向;高新领域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或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1.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2.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3.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4.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6.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7.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8.《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请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人员;请高度重视形式自查,申请人和二级单位慎重签名并为形式自查负责。
9.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5)。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3.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进行选择,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5月10日8:00,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相关二级学院5月21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附件6)和《滁州学院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另发)报送至科研处316室。
五、申报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农业科技领域:0551-62678648;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领域:0551-62648501,62678552;
省科技厅高新领域:0551-62653528,62674421;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0551-62654531;
省科技厅重大基础研究:0551-62655036;
科研处张力丹:0550-3511013。
附件:1.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