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科研处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陶延芳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59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助理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科研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滁州学院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政人201941号),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

一、招聘条件

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已取得或20246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1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养。需求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专业

1

科研项目辅助岗

1

理工科专业

2

办公室辅助岗

1

理工科专业

3

科研系统辅助岗

1

计算机类专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服从学校分配。

1)报名时间:2023710-2023818日。

2)报名资料:电子简历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一段不超过2分钟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个人获奖情况及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或特长的成绩;阐述本人能胜任应聘岗位的理由等),视频须为MP4格式,200M以内,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③其他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简历及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见联系方式),邮件名称请以“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简历请以“姓名”命名;附件材料请压缩汇总并以“姓名”命名

2.考核

1)初选。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材料,科研处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应聘者特别注意:是否入围面试以电子邮件答复为准,请及时关注邮箱动态。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录用、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科研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拟录用人员与人事派遣机构(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束老师

电话:0550-3511013

邮箱:taoyf@chzu.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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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