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陶延芳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皖教秘外〔202345号文,学校现组织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选题指南

语言、文化传播与软实力提升关系研究

受众视角下的国际传播效果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中安徽地域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走出去及传播策略研究

安徽省中外语言交流合作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研究中国概况(多语种版本教材)

国际中文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及教材开发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创新教学策略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国别和区域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建设研究

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中文+职业技能”教育模式探索

(二)申请人资格和研究期限

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2.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课题的申请。

3.选题指南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依据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4.资助额度和完成时限:课题资助经费一般每项不超过2万元。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确有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其他说明

1.成果形式一般为著作、教材、论文或研究报告。此外,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成果要报;成果均须注明受安徽省教育厅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资助字样。

2.研究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不得以与其他各级各类研究结项材料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材料。

3.通过评审正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立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立项回执,逾期未提交的取消立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出终止课题研究的决定:课题研究完成后不按规定进行鉴定结项或不提交研究成果的,课题研究逾期未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未认真执行研究计划导致无法结项的。凡被终止实施的课题,由责任单位追回已拨付全部或部分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本类课题。

二、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10717点前将《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查通过后,请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人签名)一式7份到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延芳,束亚弟;联系电话:3511013;电子邮箱:taoyf@chzu.edu.cn


附件1: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913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