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科研启动基金申报的通知

作者:陶延芳、张力丹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186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须知

()申请对象

限于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教授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1符合科研启动金申报条件的,但未申请的申请人可继续申请。

()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所在学院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以及对学科发展的意义进行审查签章后,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公布立项项目。

()项目管理

1.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滁州学院(研究生导师可以为第二完成单位),并标注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及其编号。

2.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旦获批,即纳入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须配合主管部门接受管理,按时提交最终成果,并接受年度检查。

3.经费预算编制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所有项目不设置间接经费,管理费以5%计。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1011日前将《科研启动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盖学院章)、《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科研处316室,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465405433@qq.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陶延芳、张力丹  0550-3511013

 

附件1:2023年科研启动费可申报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 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 科研启动金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914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