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科研处2024年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283

为创新科研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科研环境,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 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科研处招聘2名科研财务助理,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业不限,有财务、科研管理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具体岗位服从学校分配。

1)报名时间:2024514日24时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kjc@chzu.edu.cn逾期不再接收

(2)报名资料:①电子简历;②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简历及附件材料打包发送至kjc@chzu.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科研财务助理”格式发送。

2.考核

1)初选。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材料,科研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请应聘者特别注意:科研处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简历筛选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录用、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科研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拟录用人员与人事派遣机构(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8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0-3512330

邮箱:kjc@chzu.edu.cn


科研处

2024年5月6日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