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学术专著和发表学术论文期刊预警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214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印发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校政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净化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学校鼓励在高质量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不支持在在预警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因出版预警学术专著和发表预警期刊论文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的,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作者承担次要责任。

附件1:2020、2021、2023、2024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pdf

附件2: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总汇(截至2023年12月).pdf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