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作者:张力丹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413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简介

  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以滁州学院为依托单位,以实景地理环境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为研究核心,开展实景地理环境的基础理论、原创技术及行业应用研究,为安徽省地理信息产业的转型发展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重点实验室建有大规模无人机航测实验室,含大范围无人机航飞集群、移动地理空间数据采集等硬件设施,可提供地理空间海量数据生产与服务;建有高性能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实验室,含大容量磁盘阵列、机架式服务器、高性能计算集群、工程绘图与扫描仪等硬件设施;建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实验室,含电子地形沙盘、全波段地物光谱仪、多传感器无人机遥感对地观测等硬件设施;建有地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验室,含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土壤碳通量自动测量系统、氮氧化物分析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等硬件设施。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围绕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设置课题,支持重点实验室及以外人员从事高水平的基础性、前沿性、启动性研究。

二、申报须知

(一)开放课题申请人资格

  1.开放课题类型分为二类:(1)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需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申请。(2)其他专项项目,分为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和产教融合项目。①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在读博士生,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②产教融合项目,需为相关企业、政府部门等工作人员。

  2.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和科学意义,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申请课题须符合重点实验室当年度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3.申请者需联系重点实验室一名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作为课题合作人,课题合作人可通过重点实验室联系人推荐。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依据研究方向“低空对地感知与智能化测绘、时空数据融合与数据资源管理、定量遥感反演与地理环境监测”来确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领域,并在依托单位官网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24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具体资助的研究方向包括:

 1.重点科研项目

1)二三维地理场景数据融合技术

2)实景三维数据轻量化处理技术

3实景三维地理实体化建模与表达

4)实景三维数据分割与动态更新

 2.一般科研项目

1)测绘无人机工程应用

 1)多旋翼无人机固定机巢自动巡检技术

 2)多无人机协同编队飞行技术

 3)无人机多传感器一体化探测与应用

2)时空地理信息智能分析

 1)时空地理信息人工智能挖掘技术

 2)时空地理大数据管理与分析

 3)时空地理信息智能服务技术

3)定量遥感反演与地理环境监测

 1)江淮分水岭地区自然生态遥感监测评估

 2)导-遥一体化环境参数高精度反演

 3)土壤环境遥感调查与耕地保护

 3.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

  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资助方向与一般科研项目保持一致。

 4.产教融合项目

 1)低空智能感知与全息实景

 2)空天信息处理与应用

 3)生态系统监测与环境保护

(三)开放课题申请和管理

  1.申请人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填写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重点实验室专人资格初审后、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资助项目和金额后报学校科处备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外及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院所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3.对确定资助的项目在重点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然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根据基金申请书和评审意见,完成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

  4.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2511-2026年1231日),重点项目资助金额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4万元,在读博士生研究项目2万元。由评审委员会审查专家评审意见后,确定拟资助项目

  5.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实验室可以提供相应的软硬件条件及技术指导,供项目顺利开展使用。优先支持能够来重点实验室访问工作并与重点实验室人员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项目,来访人员可按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6.成果要求

 (1) 重点项目,8万元。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SCI论文3篇(或1篇中科院SCI期刊大类1区论文)且申报国家发明专利2项(进入实审阶段),论文和发明专利需有课题合作人作为作者或发明人。论文需署名滁州学院为第一或通讯单位,发明专利需署名滁州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 一般项目,4万元。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SCI论文2篇且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项(进入实审阶段),论文和发明专利需有课题合作人作为作者或发明人。论文需署名滁州学院为第一或通讯单位,发明专利需署名滁州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无论文或专利的可产出与之相当的成果(包括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该成果须将重点实验室列入主要完成单位),经重点实验室认定后可作为项目成果。上述所有成果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完成人。

 (3) 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SCI论文1篇,论文需有课题合作人作为作者,论文需署名滁州学院为第一或通讯单位。

 (4) 产教融合项目。获批应用型项目经费或相应成果转化效益,到账滁州学院经费不少于25万元。

  7.开放课题所取得科研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以下平台信息均需在成果公开发表中同时署名:

 (1). 滁州学院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安徽,滁州,239000Anhu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Physical Geographic Environment, Chuzhou University, Chuzhou 239000, China

 (2). 安徽省遥感与地理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安徽,滁州,239000Anhui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Remote Sensing and Geoinformatics, Chuzhou 239000, China

 (3). 安徽地理信息集成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安徽,滁州,239000Anhui Center for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and Application, Chuzhou 239000, China

  8.获准课题必须按任务书内容及年度进度计划完成,并于每12月31日前将中期考核或结题报告寄送本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资金。

三、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1.2024年度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不得低于开放基金成果要求,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15日,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统一命名: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PDF版需为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式一份);

  2.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通过公示的项目申请人填写任务合同书,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不得低于开放基金成果要求,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胶装后的申请书和任务合同书纸质版一并提交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开放课题过程管理

  1.开放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从课题任务书签订日期起开始执行。对一些需要持续较长的重大课题应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采用一次核定按年度分期拨付。

  2.开放课题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任务书中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3.课题负责人每年须在1231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年度进度报告及本年度内的成果证明。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发表的论文,于研究工作结束二个月内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4.研究工作结题报告经重点实验室审查签署意见后,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5.重点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重点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资助。同时不报年度报告的,暂停经费使用。

  6.开放课题一般不延期;的确需延期的课题,须由申请人提前提出申请,报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批,延期不能超过12个月。

  7.在读博士研究生项目在结题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且继续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可将项目变更至新的依托单位。如果负费人已博士毕业但不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应当及时终止。

五、经费使用及管理

  1.开放课题基金从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运行费预算中支出,用于资助开放课题研究,专款专用。

  2.开放课题经费不外拨,统一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在滁州学院财务处报销。由于资助人中包括滁州学院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两类,后期经费报销分两种方式进行:校内人员:资助经费直接划拨到负责人本人账户,后续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报销流程正常进行;校外人员:为校外的每位负责人单独设立报销账户,资助经费划拨到负责人账户,后续报销由项目负责人的校内合作老师协助,线下纸质报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不得重复照搬已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已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位老师电话:0550-3519196E-mailhongwei@chzu.edu.cn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土木楼709办公室。

 附件1:申报书模板2024.doc

 


终审人: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