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陶延芳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44

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五类项目将于4月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8.html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9.html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0.html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1.html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2.html

二、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三、校内工作安排

1.申报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类项目及美术创作项目中组织创作项目(主体为单位)须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的,请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6月6日前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及美术创作项目中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的,请申报人于6月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科研处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3.请各单位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于6月6日前将《意识形态审核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信息:陶延芳,3511013,taoyf@chzu.edu.cn


科研处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四大类).pdf

附件2:滁州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doc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陈冬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