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6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改秘〔2025〕77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有关单位(机构),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均可申请省科普基地认定。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择优推荐1个名额。

三、认定程序

1.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于5月8日前在“科技大脑”中完成推荐单位意见填写。

2. 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科普基地认定评审工作,并随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资格并授牌,认定有效期5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2. 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

3. 4月28日前将经学院审核后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312,电子版发至邮箱:kjc@chzu.edu.cn

4.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科普基地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科学普及”,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5年4月16日08:00,材料填报(包括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6日17:00,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8日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纬

电话:3511013

QQ号码:409559917


附件1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2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docx
附件3 皖科改秘〔2025〕77号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陈冬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