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根据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要求,滁州市科技局开始对到期的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10年度立项的滁州市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到期未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本次必须验收,具体项目见附表。
2、2011年度立项的滁州市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标准,可以参加本次项目验收。
二、验收内容
合同规定的研究和开发任务以及财政拨款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验收材料及报送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并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附件1)于
2、项目结题将作为我校以后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长的期限,经市科技局批复后,可以延期一次,且不超过6个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0550-3510742
附件: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终审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