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国知发人字〔2021〕38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能力建设,省局拟组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库备选人员征集范围
省内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省、市、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主要专业领域方向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六个类别。
二、师资库备选人员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达2年以上。
2.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基础深厚,精通知识产权各项法律法规,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规定,有一定的培训讲课经验。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优先。
三、师资库人员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对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培训教学任务,撰写培训课件,认真做好备课工作,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业务交流或有关活动,按时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授课任务,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和实施送教下基层的培训任务。
(三)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教育相关的教材编撰、决策咨询、调研考察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获取酬劳或荣誉。
四、师资库备选人员推荐程序
(一)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师资库备选人员推荐采取个人自荐或行业推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报名。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指导申报人申报。
(二)申报人必须客观真实填写《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师资库备选人员推荐表》(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申报或推荐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学术成果等)。
五、师资库备选人员遴选
(一)每名申报人员原则上只选六类培训师资的其中1类,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3类。各市市场监管局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授课水平、语言表达等方面审核,分别遴选15-20人(每个类别不少于1人),于2022年5月25 日前统一汇总报送至省局。
(二)省局适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纳入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师资库,并在官网公示师资信息。
六、师资库管理
(一)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结构合理、动态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师资实行相对稳定的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对师资库进行一次更新调整。
(二)实时了解掌握师资履行职责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师资进行宣传、表扬,对达不到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要求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授课的师资人员实施退出机制。培训师资人员开展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张海英 李莉
联系电话:0551-63356681 0551-63356978
电子邮箱:744289258@qq.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邮箱报送推荐表的word版、带章扫描件PDF版、证明材料PDF版)。
终审人:蔡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