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
为创新科研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科研环境,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科研处起草了《滁州学院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3月6日。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并按时反馈(无意见也请反馈)。为提高效率,可发送征求意见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至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信息:束亚弟,3511013,syd@chzu.edu.cn.
科研处
2023年3月3日
终审人:诸立新